黑龙江省关于加强舆情引导处置工作的意见
黑龙江省关于加强舆情引导处置工作的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网络舆情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原则,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维护网络安全、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为目标,以落实网络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为关键,以提升网络舆论引导能力和水平为核心,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企业履责、社会监督、网民自律等多主体参与、各负其责的网络舆论工作体系,推动形成良好的网络舆论生态。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网络舆情监测预警 1.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系统。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完善舆情监测机制,依托专业机构或人员开展日常性网络信息的收集、分析、研判,及时发现涉及本部门的负面舆情。 2.建立完善网络舆情风险评估体系。根据网络舆情的发展趋势,定期对可能出现的负面影响进行全面评估,提前制定应对措施,防患于未然。 (二)强化网络舆论引导 1.积极回应公众关切。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应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消除不良影响。 2.创新网络舆论引导方式方法。运用微博、微信、短视频等新媒体平台,开展正面宣传教育,弘扬正能量,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自觉错误观点。 3.加强与网民的沟通互动。鼓励网民积极参与社会建设和管理,发挥网民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共同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 (三)提升网络舆论管理能力 1.健全网络舆情应急处置机制。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根据网络舆情的性质和影响程度,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流程,确保迅速、准确地做出响应。 2.强化网络舆论事件调查处理。对于发生的网络舆论事件,要及时启动调查程序,查清事实真相,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及时公布处理结果。 3.加强网络舆论阵地的建设和管理。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加强网站、论坛、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确保其在正确的政治方向上发挥作用。同时,加强对网络舆论阵地的监管,防止不良信息的传播和扩散。 (四)加强网络舆论队伍建设 1.提高网络舆论工作者的专业素养。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加强对网络舆论工作者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政治觉悟、业务能力和社会责任感。 2.建立健全网络舆论工作队伍管理制度。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明确网络舆论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权利,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确保他们能够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稳定。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将网络舆论引导处置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责任人,制定实施方案,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网络舆论引导处置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加大投入力度。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加大对网络舆论引导处置工作的投入力度,完善相关设施设备,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四)严格考核问责。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建立健全网络舆论引导处置工作的考核评价机制,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